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优化完善试点政策,将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18个城市,并允许相关基金在试点城市所在省份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保险资金参与,以支持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发展。

为更好地发挥股权投资在科技创新与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支持作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标志着试点政策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2024年9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将5家大型商业银行旗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展至北京等18个城市,并将其纳入稳经济增长的一揽子增量措施中。目前,这18个城市已全部签约,签约金额超过3500亿元。基于试点经验的总结,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从三方面扩大了试点:

首先,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的省份。原先,试点政策仅限于在试点城市范围内,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此次通知明确指出,相关基金可在试点城市所在省份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这将有助于扩大基金支持的项目范围,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基金募资,进而降低基金运作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其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目前,5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在试点中探索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模式。稳妥有序地增加试点机构数量,有助于调动更多资金和资源参与试点,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最后,允许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通知明确规定,保险资金可以依法合规地投资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参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这将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优势,拓宽股权投资试点的资金来源,进一步丰富科技企业的多元化融资体系。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未来将与相关部门携手,持续优化股权投资环境,指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完善制度流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风险管控,不断提升股权投资管理水平,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