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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公布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试点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并开放保险资金参与。此举将为试点省份带来千亿级增量资金,加速股权投资市场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

今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简称“AIC”)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试点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并开放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怀斌指出,这一举措精准定位当前金融投资公司的业务痛点,有助于发挥试点的引领作用,增加参与试点的机构数量,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头部股份制银行有望新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调动更多资源参与试点。

财联社记者对几家股份行进行了采访,但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业内专家表示,此举将为试点省份带来千亿级增量资金,加速股权投资市场发展。此前,试点仅限于北京、上海等18个城市。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曾刚认为,该通知体现了政策对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的高度支持,通过扩大试点范围、引入更多机构和拓宽资金来源,为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更广泛的融资渠道。

AIC股权投资试点再扩大,更多增量资金来袭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的通知,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等18个城市扩大至所在省份。业内专家表示,此举将扩大基金的项目支持范围,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降低运作成本,提升效率。

叶怀斌强调,我国已具备继续扩大试点的条件,前期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在18个试点城市开展股权投资,签约金额超3500亿元。扩大试点将为市场注入新活力。

此外,扩大试点有助于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在创投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银行系统的客户资源和风控经验,提升创投成功率。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应将股权投资试点逐步扩大至全国范围,以充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的优势,促进资金加速流向新质生产力,优化融资结构。

AIC试点机构将增加,头部股份行有望新设立

AIC是指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共有五大AIC,均成立于2017年。

通知指出,将稳妥有序增加参与试点的机构数量,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业内专家认为,此举将进一步调动资金和资源参与试点,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董希淼表示,未来应探索和支持更多股份制银行及中小银行设立投资子公司,开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引导更多商业银行通过内部投贷联动支持科技企业。

保险资金参与AIC股权投资试点,资金来源拓宽

通知还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明确保险资金可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债券或参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这有助于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优势,拓宽股权投资资金来源。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指出,此举既丰富了保险资金运用范围,也有利于保险资产负债匹配,同时解决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资金募集来源问题,符合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