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试点扩容,助力科技创新与民营企业发展
AI导读: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试点范围及机构数量将双重扩容,旨在更好发挥股权投资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此次扩容包括将试点范围扩大至更多城市及省份,并纳入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等更多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即将迎来投资范围及机构数量的双重扩容,此举将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发展。
3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向各大银行、股份制银行及保险公司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旨在通过优化试点政策,更好地发挥股权投资在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支持作用。
AIC,作为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近年来,AIC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4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已将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等18个城市,并取得了积极成效。此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AIC试点的进一步深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不仅扩大了试点范围,还将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及养老金公司等纳入其中。这意味着未来,符合条件的股份制银行也有望成立AIC,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通知》明确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稳妥有序增加参与试点的机构数量,以调动更多资金和资源参与试点,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此外,《通知》还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允许相关基金在试点城市所在省份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这一举措有利于扩大基金的项目支持范围,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基金募资,降低基金运作成本,提升运作效率。
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通知》明确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参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这将进一步拓宽股权投资试点资金来源,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丰富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体系。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京召开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座谈会。会议提出,将持续总结试点经验,优化完善试点政策,推动试点工作有序扩围,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做出积极贡献。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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