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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包括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纳入保险资金参与。此举旨在优化股权投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3月5日正式推出《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旨在优化并扩大试点政策范围。此举标志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范围迎来新突破。

自2024年9月起,金融监管总局已推动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展至北京等18个城市,纳入稳增长措施。目前,这18个城市已实现签约全覆盖,签约金额突破3500亿元,成效显著。

基于前期试点经验,金融监管总局此次发布的《通知》从三大方面深化试点:

首先,试点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原先,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仅能通过附属机构在试点城市内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新政策允许这些基金在试点省份内投资,旨在拓宽项目支持范围,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降低运作成本,提升效率。

其次,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被鼓励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五家大型商业银行通过试点,已探索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新模式。增加试点机构数量,旨在调动更多资金和资源,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再者,保险资金也被纳入试点范围。《通知》明确,保险资金可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私募股权基金、债券或直接入股,这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拓宽试点资金来源,丰富科技企业融资方式。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未来将协同相关部门持续优化股权投资环境,指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