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电子债权凭证经过10年高速发展后,规模已达数万亿元,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发布征求意见稿,将其纳入监管体系,进行规范发展。未来,电子债权凭证业务将步入行业自律阶段,优胜劣汰将不可避免。

  经过10年高速发展后,规模已高达数万亿元的电子债权凭证迎来规范发展时刻。电子债权凭证作为供应链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进程备受关注。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就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布征求意见稿,其中针对电子债权凭证业务专门开设章节进行规范,这标志着此前处于无统计无监管状态的电子债权凭证将被正式纳入监管体系,步入规范化发展阶段。

  此次拟发布的业务规范对电子债权凭证进行了全面纠偏和规范,明确了其必须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不能挤占上游企业利益空间等原则。上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沪组织座谈,拟进一步规范电子债权凭证的发展。

  十年高速扩张

  电子债权凭证,也被称为“信单”“融单”,兴起于2015年。这一产品由产业核心企业基于贸易背景在供应链金融平台上对上游供应商签发应付账款电子债权凭证,承诺到期兑付。凭借核心企业影响力与灵活机制,电子债权凭证在过去10年里迅速扩张。

  以中企云链平台上的云链为例,其平台上有超过50万家中小供应商,核心企业在云链平台累计确权1.8万亿元,银行投放应收账款融资1.3万亿元。然而,由于缺乏规范和监管,目前电子债权凭证的业务数据无从统计,规模达到5万亿元是行业普遍共识。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加快发展,电子债权凭证也潜藏着一些问题和风险。比如,电子债权凭证的出现,让产业链上游企业的应收账款从现金变为了一张期限为6个月的电子凭证,变相延长了账期。此外,一些核心企业平台与银行或关联保理公司联手收取保理费用,加大了上游企业融资成本。

  身份“合法化”与纠偏

  日前,央行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使电子债权凭证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地位得以确立,身份合法化。

  征求意见稿鼓励电子债权凭证在产业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明确了其开立、转让应具备真实贸易背景,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等规范。这将有助于规范一些核心企业打着供应链金融旗号恶意拖欠中小供应商、抬高融资成本并转嫁给供应商等行为。

  规范之路刚起步

  未来,电子债权凭证业务将步入行业自律阶段,优胜劣汰将不可避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发布了配套自律文件,针对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备案管理、运营及系统建设、数据报送等多方面强化自律管理。

  据悉,未来电子债权凭证单一平台实缴资本要达到5000万元,跨行业平台实缴资本要数亿元以上。这将对部分电子债权凭证平台构成挑战,存在无法继续参与业务的可能。

  此外,电子债权凭证在适应法规、监管基础设施、统计制度、信息披露、参与主体准入等方面还有许多基础要规范与建设。目前,上海票据交易所已经上线了与电子债权凭证相似的供应链票据,为电子债权凭证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参考。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