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广州开发区发布《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实施细则》,允许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100%亏损,此举在当前国资股权投资中罕见,标志着国资容错容亏机制再升级。此举旨在让国资更积极参与早期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其中“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出现100%亏损”的规定在创投行业引发广泛关注。具体来看,在受托管理机构尽职尽责的前提下,允许种子直投、天使直投、产业直投分别出现最高不超过各类别投资总额50%、40%、30%的亏损,单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这一举措在当前国资股权投资中较为罕见,标志着国资容错容亏机制再升级。

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创业投资在支持科技创新企业中的作用愈发关键。国资作为创投领域的重要力量,其决策和考核机制对行业影响深远。传统考核机制下,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是首要目标,导致国资在投资早期项目时顾虑重重。而早期项目风险高、不确定性大,失败率较高,这与国资对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要求存在冲突。

为改变这一现状,让国资更积极参与早期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提高国资股权投资的容错率。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考核、容错免责机制,为各地探索国资创投容错机制提供政策依据。广东在国资创投考核机制变革方面走在前列,去年10月施行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明确,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考核中,“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此外,北京、广州开发区、深圳、安徽、成都高新区等地也在积极探索提高国资创投容错率的方法,如设置尽职免责情形、列出免责情况等。业内人士指出,提高国资创投容错率非常必要,因为早期投资高风险、高不确定性,失败率较高。适当提高容错率,能让国资更大胆投资早期项目,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同时,提高容错率需在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给予投资决策灵活性和宽容度,加强项目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降低投资风险。

招商启航总经理王金晶表示,对国资创投考核标准变革,关键是要厘清不同类型基金的功能定位和目标,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随着各地国资创投容错机制不断完善,国资将在创业投资领域发挥更重要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政策落地、平衡风险与收益、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仍需各方共同努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