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防控信托业潜在风险。文章介绍了信托业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潜在风险点、监管部门的整治措施及未来防风险工作的重点,强调了服务实体经济是信托业的根本使命。
防控金融风险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头戏。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信托业潜在风险进行全面防控,旨在推动信托业的高质量发展。
信托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关键一环,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任务尤为艰巨。信托通道业务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灵活运作,虽带来资金流动便利,但也易引发金融乱象。例如,部分银行通过信托通道,将短期资金违规投入长期项目,加剧流动性风险。更有银行借道信托,将本应支持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转化为表外理财,违规向高风险行业输送资金,导致金融风险不断累积。信托通道业务横跨多个市场与金融机构,增加了风险的传染性与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概率。
为了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监管部门正通过强化监管措施,引导行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针对风险隐患,监管部门已开展交叉金融业务等领域的违规排查,实施“两压一降”策略,即压降信托通道业务与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这些举措有效缩减了信托通道业务规模,遏制了资金脱实向虚的趋势。
尽管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潜在风险仍不容忽视。监管部门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现场检查覆盖面与针对性,加大对重大线索与案件的稽查力度。同时,实施严格的处罚制度,强化行刑衔接与纪法衔接,形成对违法人员的强大震慑。
通过构建信托公司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早期干预,有助于防范于未然。规范风险预警流程,持续排查风险,实施年度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完善信托公司恢复与处置机制,明确早期干预触发条件与实施流程,采取有序措施,防止风险积聚爆发。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至关重要,需密切关注金融同业通道业务、非标资金池业务、房地产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领域的信托业务风险。坚决清理金融同业通道与非标资金池业务,稳妥化解房地产领域信托风险,纠正信托公司涉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违法行为。
服务实体经济是信托业的根本使命。信托业已广泛覆盖实体经济各行业,应在支持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动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信托贷款、投贷联动、股权投资、并购基金等多元化模式,为实体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整合服务,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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