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范围
AI导读: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旨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引领建材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期,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旨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指出,此举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的不断完善,同时也是政府通过主动发力,利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来撬动新投资、新消费的实质性举措。这不仅有助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还能推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发展,为建设绿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通过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引领建材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打造宜居、绿色、低碳的城市环境。《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在内的全国101个市(市辖区)将实施这一政策,涵盖了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同时,《通知》还强调了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性,要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项目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此外,还推行施工过程结算,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划分为不同的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项目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以简化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
在绿色建材采购管理方面,《通知》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使用的建材若属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中的“必选类”,则必须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若属于“可选类”,则政策实施城市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产品,但选用种类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的建材种类的40%。
何代欣认为,《通知》中提到的主要任务非常明确,不仅明确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还对绿色建材采购管理的质量标准和品类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的政策也将有力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
为了确保政策的落地见效,《通知》还强调了政策落实的重要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宣传推广部分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省级财政部门也将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索建立激励评估机制。此外,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还将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相关各方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何代欣指出,政策实施过程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信息互通,因此需要将各类措施加以融合,综合施策,共同发挥作用。北京大学汇丰智库副主任、商学院教授林双林也表示,此举有助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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