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关于实施“永22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五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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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4月13日,永冠新材发布公告称,投资者所持“永 22 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6.50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1.1014 元/张

证券日报网讯 4月13日,永冠新材发布公告称,投资者所持“永 22 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6.50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1.1014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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