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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其2020年发行的300亿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人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该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权,此次操作符合市场预期,体现银行资本管理灵活性。

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2025年11月18日,中国银行发布重要公告指出,在债券市场领域,2020年11月13日,该行成功发行了规模达300亿元人民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0年11月17日发布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这一举措在当时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为银行的资本补充提供了有力支持。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五年末,即2025年11月17日赎回本期债券。截至本公告日,中国银行已果断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这一操作符合市场预期,也体现了银行在资本管理方面的灵活性和前瞻性。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