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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获悉,融侨集团“H融侨F1”等债券三次展期方案通过,到期日延至2027年8月31日。截至基准日,本金兑付金额3.39亿余元。同时,融侨集团面临42.84亿金融机构贷款未还及多起诉讼,债务处理能力备受关注。

  11月3日,澎湃新闻获悉,近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债权人宣布,“H融侨F1”、“H0融侨F1”三次展期方案通过持有人会议表决,债券到期日从2026年11月30日调整至2027年8月31日,此举旨在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债券展期作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的重要手段,在资本市场中备受关注。

  调整后本金偿付安排为: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兑付时间将调整为自2023年8月31日(即“基准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截至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不含,下同)每张债券全部应计未付利息与截至基准日每张债券的剩余面值(本期债券截至基准日每张债券的剩余面值为100元)之和为每张债券的兑付基数(以下简称“每张债券单价”),每张债券单价乘以本期债券存续张数等于本期债券本金偿付的兑付基数(以下简称“本金兑付金额”)。

  截至基准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金额为339589041.1元。鉴于融侨集团当前经营现状,为稳妥推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现提请债券持有人同意将本息偿付安排按照如下方式调整:

  前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此前融侨集团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融侨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已达到披露要求的未能如期偿还的金融机构贷款本金余额合计约为42.84亿元。融侨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未能如期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063.62万元。不存在单笔商业承兑汇票违约金额达到1000万元或者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情况。债务违约风险的有效控制,对于企业信用维护至关重要。

  融侨集团已披露、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37.71亿元。除上述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融侨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7.15亿元。其中,融侨集团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或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涉及金额约0.8亿元;融侨集团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诉或者第三人、案外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涉及金额约6.35亿元。企业法律纠纷的处理能力,直接影响其市场声誉。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