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回答记者提问,强化交易、托管等环节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明确交易对手与额度管理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我们针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强化了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以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同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加强穿透式监管和监测,确保业务合规性。在交易对手选择上,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具备强大资金和债券报价能力的做市商进行交易。这些做市商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并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名单。在额度管理上,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需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而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则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将由银行间市场基础设施发布实施细则明确。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