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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机构认为对券商自营业务影响可控。

人民财讯8月5日电,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国债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针对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以及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将恢复征收增值税。在众多机构人士看来,此次增值税的恢复征收采取“新老划段”方式,对券商自营业务的影响处于可控范围。未来,需密切关注券商自营业务在股债配置上的再平衡趋势,以及券商板块业绩和估值的修复情况。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