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调整
AI导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之前发行的继续免征至到期。
财联社8月1日讯,今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这一政策变动将对债券市场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的持有者。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的缓冲期。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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