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深圳市东方富海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中证鹏元授予其“AA”主体评级及AAAsti债项评级。中证鹏元常务副总裁解析创投机构科创债的评级逻辑,包括量身制定评估模型、构建动态调整机制及衡量特殊风险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黄冰玉)日前,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富海”)在中国银行债券市场成功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科技创新债券——25东方富海PPN001(科创债)”。

  作为债券市场“科技板”启动后首单民营创投机构科技创新债券,东方富海这一单科创债备受市场关注。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证鹏元”)授予东方富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AA”主体评级及AAAsti债项评级。近日,中证鹏元常务副总裁秦斯朝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解析创投机构科创债的评级逻辑。

  量身制定评估模型

  区别于传统产业债,东方富海科创债的评级核心逻辑在于结合行业特点,考察其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例如,在经营与竞争的评估中,重点关注创投机构受托管理的基金规模、投向、分散度等。

  构建动态调整机制

  创投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难以避免,这对评级机构跟踪市场变化等动态风险、及时调整评级也提出了挑战。中证鹏元一直高度重视受评主体及其已发行债券的动态风险,成立了专门的跟踪评级部门。

  衡量特殊风险点

  针对创投机构发行科创债的主体特殊性,在评级时,还需要对多个潜在风险点进行细致衡量。中证鹏元重点关注创投机构过往穿越政策周期、行业周期的能力,尤其是创投机构的流动性管控能力。

  在秦斯朝看来,此前创投机构在债券市场融资较少,债券市场“科技板”落地后,将对创投机构债务融资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