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规范银行间债市承销行为
AI导读: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要求发行人、承销机构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对待投资者,严禁事先约定债券发行利率、通过“返费”等手段扰乱市场价格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交易商协会将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处分。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6月16日发布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通知强调,发行人、承销机构(主承销商和承销商)需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对待投资者,严禁事先约定债券发行利率,禁止通过“返费”等手段扰乱市场价格,也不得以代持、互持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以维护市场秩序。
通知进一步要求,主承销商应全力保护投资者权益,严禁将包销变相作为争揽客户的手段。承销机构进行余额包销时,需确保报价公正、程序合规,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余额包销利率。余额包销不得侵占有效申购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且余额包销利率不得低于投资者有效申购利率上限。
通知还明确,承销机构参与债券项目竞标时,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承销费率。发行人、承销机构需按照商业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不得拒绝或拖欠费用。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自融”,也不得参与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益输送、非市场化发行等违法违规活动。承销机构投资债券时,应确保发行承销与投资等业务条线隔离,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
此外,交易商协会将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自律管理,定期监测债券发行承销业务,并进行市场评价。对违反自律规则及本通知的行为,交易商协会将视情况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处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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