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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针对低价承销费、低价包销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

6月1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市场成员反映的低价承销费、低价包销、拼盘投资、利益输送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指出,发行人、承销机构(包括主承销商和承销商)需遵循市场原则,不得事先约定债券发行利率,也不得以“返费”等手段扭曲市场价格,更不得以代持、互持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债券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外,《通知》还规定主承销商不得将包销变相作为主动投资争揽客户的手段,承销机构开展余额包销时需报价公允、程序合规,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披露的方式确定余额包销利率,保障有效申购投资者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强调了承销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发行人、承销机构应按照商业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避免拒绝支付或拖欠费用的情况发生,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为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通知》要求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自融”,并严禁参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非市场化发行等违法违规活动。承销机构投资债券时,需确保债券发行承销与投资等业务条线相互隔离。

对于违反相关自律规则及本通知的行为,交易商协会将根据违规情形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纪录档案,适时公示。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