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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第三次续发行工作的通知,涉及债券要素、竞争性招标安排、发行款缴纳及手续费、分销及上市日期等内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消息,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5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第三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此次通知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计划第三次续发行2025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券要素

  1. 品种: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

  2. 发行数量:本次续发行国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为1700亿元,允许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3. 票面利率:本次续发行国债票面利率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保持一致,为1.43%。

  4. 本息兑付日期: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5年1月25日起计息,按年付息,每年1月25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30年1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竞争性招标安排

  1. 招标时间:定于2025年6月18日上午10:35至11:35进行。

  2. 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3. 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

  4. 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5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80个、30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及手续费

  中标承销团成员需在2025年6月19日前(含6月19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5103—4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值的0.06%。

  四、分销及上市日期

  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后至2025年6月19日进行分销,6月23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