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交易商协会近日公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2024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市场评价结果,D类承销商有3家,连续两年被认定为D档将被取消业务资格。此举旨在优化承销机构市场化评价机制,提升主承销商执业能力。

交易商协会近日首次公布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2024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市场评价结果,其中D类承销商达3家,若连续两年被认定为D档,相关机构将被取消业务资格。这一举措标志着交易商协会持续优化承销机构市场化评价机制的大幕已正式拉开,旨在敦促主承销商不断提升执业能力、加强执业质量。

为持续提升银行债券市场主承销商执业水平,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交易商协会组织开展了此次评价工作,包括一般主承销商执业情况市场评价和特色主承销商评价两类。评价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一般主承销业务资格的72家主承销类会员,其中全国展业银行26家、地方展业银行28家、证券公司18家。

结果显示,全国展业银行中A类7家,包括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地方展业银行中A类5家,包括宁波银行等;证券公司中A类5家,包括中信证券等。对于D类承销商,主要考察业务能力较弱、展业不积极,以及业务合规性较差等方面。

此外,交易商协会还进行了特色主承销商的评价,从价值发现能力、普惠能力、开创能力和服务对外开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多家机构在这些方面表现突出。

据悉,2023年以来,交易商协会探索建立主承销商日常评价机制,形成A、B、C、D分档结果,旨在引导主承销商提升综合执业能力,推动市场从“规模驱动”向“能力驱动”转型。同时,交易商协会还建立评价与反馈机制,形成良性循环,促进主承销商队伍执业能力的整体提升。

本次评价依据的是交易商协会于2024年10月18日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该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日常评价机制,增设D档,对长期展业不积极、合规性较差的机构建立了退出机制,以进一步提升主承销商整体执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