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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旨在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此举将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向早期、小型、长期及硬科技企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5月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拓宽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渠道,特别是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向早期、小型、长期及硬科技企业,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助力。这一举措标志着深交所对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全面支持,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规则要求,丰富科技创新债券支持措施

具体来看,《通知》主要包含三大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简化信息披露安排及申报文件签章、完善配套支持机制。此次调整不仅继续支持科技创新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发行人,还新增了对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的支持。

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并通过贷款、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及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方式,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同时,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及优秀管理团队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也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扩募。

在信息披露和申报文件签章方面,《通知》也进行了简化。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可适用简明信息披露安排,科技型企业可申请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简化财务信息披露。此外,申报文件的签章要求也有所简化。

配套支持机制进一步完善

《通知》还明确了一系列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的举措。首先,设立了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对科技创新债券的申报和发行实行“即报即审”,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其次,鼓励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包括发行条款和担保方式的创新。再者,优化了科技创新债券的交易机制,如支持质押融资、提高折扣系数、降低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等,鼓励证券公司提供承销与做市报价联动服务。

此外,《通知》还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的投入,支持开发专项投资于科技创新债券或挂钩科创相关指数的资管产品,鼓励科技创新债券类ETF的开发,以吸引长期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及相关产品的配置。同时,降低科技创新债券的交易结算成本,免收发行认购经手费等费用。

深交所助力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融合发展,以及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的重要性。深交所积极响应这一号召,通过支持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

截至目前,深市科技创新固收产品发行规模已超过2200亿元,有效激发了创新发展的活力。例如,TCL科技在深交所成功发行了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公司债券,有力支持了公司的数字化转型。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和鞍钢矿业也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推动了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未来,深交所将继续支持更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债券功能,完善精准支持科技与创新领域的产品、制度和服务供给,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优化资金链,引导资金高效流入科技与创新领域,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高水平循环。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