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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提出若干举措,包括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优化债券发行管理等。债券市场“科技板”将支持三类市场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市场活力。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提出若干举措,包括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并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优化债券发行管理,简化信息披露等。这些举措旨在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公告提出,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更好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和需求。同时,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便利,优化债券发行管理,简化信息披露,创新信用评级体系,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等。此外,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

央行行长潘功胜透露,前期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积极准备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三类市场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完善相关制度安排。目前,市场各方响应积极,有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

债券市场“科技板”在机制设计上有诸多创新,包括支持私募、创投机构发债,多举措提升发行与交易活力,聚焦国家科技战略需要,风险分担借鉴“第二支箭”等。通过债券市场“科技板”和风险分担工具,将进一步拓宽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的融资渠道,激发市场活力与信心,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此外,公告还提出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此举可激励市场主体投资科技创新债券。预计此举将缓解股权投资行业筹资困境,带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动私募股权融资市场与股票发行交易市场相互促进和良性循环。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