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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旨在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引导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包括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简化信息披露及申报文件签章、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等措施。

5月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旨在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引导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这一举措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更多元化的融资方式。

《通知》主要包含三大内容。首要任务是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不仅继续支持科技创新类、科创升级类等发行人,还新增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通过贷款、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多种方式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

其次,为简化信息披露安排及申报文件签章,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可享受简明信息披露安排,科技型企业可申请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简化财务信息披露方式,并简化申报文件签章要求。

此外,深交所还完善了配套支持机制,包括设立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鼓励发行人创新债券条款,优化交易机制,引导投资机构加大投入,降低交易结算成本等。这些措施旨在提升科创债审核注册效率,鼓励创新设计,支持质押融资,并降低相关费用。

深交所表示,将继续支持更多市场主体利用科技创新债券功能,完善精准支持科技与创新领域的产品、制度和服务供给,引导资金高效流入科技与创新领域,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