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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台三项举措,包括允许信用债ETF试点开展交易所质押式回购、拓宽受信用保护债券回购范围、暂免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以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3月21日晚间出台三项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举措包括允许信用债ETF试点开展交易所质押式回购、拓宽受信用保护债券回购范围、暂免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

  为补齐信用债ETF的发展短板,中国结算发布了《关于信用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产品试点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信用债ETF产品试点开展交易所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满足了市场对此类业务的期盼。

  该《通知》详细规定了资格标准、申请与受理程序及持续期管理要求等。其中,明确指出信用债基金产品申请作为回购担保品开展回购业务时,不得包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并要求基金产品的做市商或流动性服务商家数不少于5家,基金产品资产净值不低于20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中国结算自2013年开展政府债ETF回购创新后,积极推进基金产品回购试点的新举措。此举将有助于提高信用债ETF产品的流动性、吸引力和交易活跃度,推动交易所债券做市交易等二级市场建设,进一步支持交易所信用债市场买方建设,吸引长期资金入市,降低企业发行融资成本。

  近年来,我国债券ETF市场规模及成交快速增长,全市场债券型ETF规模已突破2000亿元。证监会已印发相关行动方案,提出“稳步拓展债券ETF”,并部署了多项举措,目前各项前期部署正在逐渐落地。

  为进一步便利发行人债券融资,中国结算修订发布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受信用保护债券质押式回购管理暂行办法》,放宽了受信用保护回购担保品范围至主体AA级债券。

  自2021年推出受信用保护回购业务以来,通过引入信用违约互换(CDS)等信用保护工具,已支持60多家企业发行超过1000亿元的债券融资。本次拓宽受信用保护债券回购范围,将更好满足中小民营企业债券回购需求。

  同时,中国结算还发布通知,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暂免收取绿色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人服务费,并继续暂免收取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发行人服务费及债券结算费,以降低债券发行人融资成本,提高市场活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