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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达44000亿元,同比增长12.8%,创下新高。此举旨在应对疫情冲击及经济下行压力,同时助力化解隐性债务和房地产风险。专项债的发行使用情况趋于复杂多元,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

作为逆周期调节的重要工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正经历深刻变革。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了《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达44000亿元,同比增长12.8%,首次突破4万亿元大关。

这一增幅明显高于2025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预计增速,成为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一环。预算报告显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预计同比增长0.1%,远低于新增专项债的增速。此举旨在应对疫情冲击及经济下行压力,同时助力化解隐性债务和房地产风险。

新增专项债资金不仅用于新增项目建设,还部分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和收购闲置土地、存量房等。预算报告要求,按照一揽子化债政策安排,推动地方落实隐性债务置换政策,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例如,2024年至2028年,每年将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用于化解隐性债务。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指出,专项债的发行使用情况趋于复杂多元,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

数据显示,新增专项债带动的项目投资规模逐年攀升,主要投向市政和产业园、交通、棚户区改造、医疗卫生等领域。同时,专项债还助力地方融资“开前门、堵后门”,切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今年预算报告还提出优化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完善额度分配,提高与地方财力、项目收益平衡能力的匹配度,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扩大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这些要求已逐步落地,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同时也压实地方偿债责任。

然而,罗志恒也指出,专项债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定位不清、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较低等问题,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他建议明晰专项债定位,回归本源,避免一般化,提高一般债比重,压降专项债比重。

截至2024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47.5万亿元,其中专项债务占比约65%。未来,专项债额度分配应坚持“项目为王”,向人口流入、产业基础好、项目质量高的区域倾斜,探索将发行主体下放至有条件的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