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业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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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发布通知,规范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业务,旨在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方式化解公司债券信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了置换业务的具体操作和要求。
新华财经北京3月14日电 沪深交易所14日发布公告,旨在规范交易所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业务,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作用,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方式化解公司债券信用风险,全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告详细阐述了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的相关事项。
以下为上交所通知摘要: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业务,有效利用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化解公司债券信用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现通知如下:
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指发行人因债务重组需要,与债券持有人签订协议,对债券部分或全部份额进行置换并更换代码。置换债券由标的债券置换而来,其实际券面总额可等于或小于被置换债券。
参与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业务的各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履行义务、遵守承诺,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开展置换业务前,需向交易所提交置换方案、协议等材料,明确置换背景、目的、债券基本情况、置换要约邀请对象、置换比例等关键信息。
置换协议应包含风险提示、偿付安排、违约责任等条款,并明确以置换协议约定为准。发行人可在公平知悉、参与前提下,对签订协议的持有人给予补偿。
发行人应聘请受托管理人,并签订协议,协助准备文件、收集置换申报、办理债券相关事宜。发行人需向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邀请,披露置换方案、协议。
债券持有人可参与置换,确保债券份额无权利受限情形。发行人应在要约申报期后披露置换申报情况及工作报告,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应分别披露报告、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应按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规定,提交注销被置换债券份额的申请,办理置换债券登记。置换债券应使用特定标识,信息披露、交易转让等参照相关规定。
违反通知、约定或交易所规定的主体,将受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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