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任务,强调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通过优化考核、精准置换等措施,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提出意见建议,为政府债务管理提供指导。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任务。这一举措旨在平衡发展与化债,确保在化解债务的同时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将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的原则,制定并落实一系列化债方案。通过优化考核和管控措施,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同时支持打开新的投资空间,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此外,按照科学分类、精准置换的原则,将积极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置换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遏制违规举债的行为。

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24年11月已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截至去年年底,2024年的2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已全部发行完毕,大部分地区已完成置换工作。目前,2025年的2万亿元置换债券发行工作也已启动。这一系列举措有效防范并化解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了地方财政的平稳运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首次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了监督调研报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为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提供了有力指导。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