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助力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
AI导读:
深交所发布2024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旨在优化债券市场环境,支持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7日,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进行了2024年度的修订并正式发布。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优化债券市场环境,促进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
新修订的《专项品种指引》亮点纷呈:首先,在发行主体方面,不仅优化了原有范围,还细化了科技创新类发行人的评价标准,将科创投资及科创孵化类企业的债券发行门槛进一步放宽,同时支持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注册地的发行人及农业相关企业发行债券用于乡村振兴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出资等方式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其次,对于信息披露评价连续两年为A级的上市公司,修订后的指引允许其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此举将有效拓宽上市公司的短期融资渠道,增强其资金流动性。
此外,修订还进一步细化了绿色债券、乡村振兴债券及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等专项品种的信息披露标准和募集资金置换期的具体要求,提升了市场透明度和规范性。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详细内容请参见官方文件。
(信息来源:大河财立方)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