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
AI导读:
深交所修订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优化发行主体范围,支持乡村振兴及中小微企业,拓宽上市公司短期融资渠道。
深交所近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进行了2024年度的修订并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专项品种指引》带来了多项重要变革。首先,在发行主体范围上进行了优化,不仅完善了科技创新类发行人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还进一步拓宽了科创投资类及科创孵化类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以支持更多类型的科技创新企业。此外,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号召,特别支持注册地在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发行人及主营业务涉及农业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并将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领域。同时,新规还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出资等方式,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新规为连续2年信息披露评价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开辟了绿灯,允许其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这一举措无疑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为灵活的短期融资方式。此外,新规还进一步细化了绿色公司债券、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以及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等专项品种的信息披露要求及募集资金置换期的具体规定,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率。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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