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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15日,江苏证监局批复,核准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地方政府债承销业务。

  江苏证监局称,国联民生证券应当为地方政府债承销业务依法配备有关人员、业务设施、信息系统和经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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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15日,江苏证监局批复,核准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地方政府债承销业务。

  江苏证监局称,国联民生证券应当为地方政府债承销业务依法配备有关人员、业务设施、信息系统和经营场所。公司在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前,不得经营地方政府债承销业务,也不得进行与地方政府债承销业务有关的宣传推介、联系客户等营销活动。公司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开展地方政府债承销业务。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