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截至2025年10月31日,约120家金融机构披露了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但存在披露形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协会倡议金融机构按便于查看原则披露,并准确披露合作机构信息。

按照《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金规〔2025〕9号)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满足金融监管要求。根据金融管理部门指导意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持续对披露相关情况进行跟踪研判。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披露情况为:

一、约120家金融机构披露了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金融机构名称及披露链接详见附件)。合作机构共有500余家科技公司、融担公司、财险公司等,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部分金融机构对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部分金融机构除披露合作机构名称外,还披露了该合作机构的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更多便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披露形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比如,披露位置较为隐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查找难度较大;披露标题均仅为“公告”二字,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发布时间;对披露名单进行更新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仅展示合作机构所属集团名称或所披露合作机构存在“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三、为了进一步做好助贷业务合作机构披露工作,协会倡议:

(一)金融机构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的原则进行披露。比如,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最新公告”“重要公告”或类似栏目进行披露,披露标题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二)合作机构为事实上为金融机构提供助贷业务相关服务的法人机构,名称应准确无误。除名称外,宜一并披露合作机构类别、产品名称、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等信息。

(三)及时更新披露的信息,更新时不宜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