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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长沙银行发布公告称,已收到湖南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发行不超过120亿元资本工具,包括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以增强资本实力。


  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10月17日,长沙银行发布公告表示,近日,该行收到《湖南金融监管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工具的批复》,同意该行发行不超过120亿元(含)人民币的资本工具,品种涵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这标志着长沙银行在资本补充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长沙银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发行。此举将有助于长沙银行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为未来的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