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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规定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需履行反洗钱义务,8月1日起施行。

  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25〕124号)”。

  其中提到,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根据《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对于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从业机构应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依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性质、洗钱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以防范潜在风险。

  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该《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进一步加强贵金属和宝石行业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

  综合自:央视新闻、中国人民银行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