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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香港将正式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香港金管局发布系列监管文件,明确牌照申请要求等。同时,就储备资产管理、反洗钱、风险管理等提出要求,并设6个月过渡期。

  8月1日,香港将正式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7月2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香港金管局”)就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举行技术简报会,会上发布了发牌制度摘要等系列监管文件,明确了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申请要求、发牌时间表等具体事项。

  在《稳定币条例》基础上,香港金管局进一步发布《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及咨询总结等文件。其中,两套指引将于2025年8月1日刊宪。

  香港金管局强调,随着监管制度正式生效,市场参与者应遵守香港《稳定币条例》及相关指引。

  在上述文件中,香港金管局明确,任何在香港发行或推广稳定币,或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发行与港元挂钩的稳定币,必须申请牌照。

  在稳定币牌照申请方面,《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明确申请人须为香港注册法团或认可机构,最少有2500万港元实缴资金。

  在储备资产管理方面,香港金管局明确,稳定币发行人持牌机构的储备资产必须具有高质量及高流动性,且投资风险最低。

  在反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香港金管局明确,稳定币发行人持牌机构需要建立严格的客户身份验证(KYC)、交易监察机制等。

  在风险管理方面,香港金管局要求,稳定币发行人持牌机构需要设立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

  香港金管局就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设有6个月过渡期。香港金管局表示,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将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

  香港金管局强调,截至目前,尚未发出任何稳定币发行人牌照,未来将在官网公布获发牌照的稳定币发行人名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