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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近日对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总额达455万元,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金融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财联社7月22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近日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处罚。

具体来看,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收费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存款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跨区域开展业务;投资业务整改不到位;股权管理不规范;理财业务管理不规范。这些违规行为暴露了该银行在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对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55万元;对李方敏警告;对陈世叠警告;对李坚警告;对朱张翔警告。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金融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