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就《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共26条,明确经纪机构类型、执业范围及入市要求,强化客户资质管理和信息披露,列举禁止性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就《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共计26条,主要涵盖以下内容:明确经纪机构类型和执业范围,规定经纪机构入市和风险隔离要求,强化对客户的资质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和通讯工具使用管理,明确禁止性行为,并完善监管要求和罚则。经纪机构若想进入银行间市场展业,必须向人民银行报告。对于证券公司等非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机构,需设立独立的经纪业务部门,确保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严格隔离。同时,以强化撮合规范性、报价真实性等为重点,列举了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如严厉禁止经纪机构自持头寸参与交易等。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