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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监管局同意武汉农商行受让武汉中正房地产公司持有的两家村镇银行股份,持股比例均为41.1%,此举旨在优化银行股权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并防范金融风险。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周亮)广东金融监管局日前披露,同意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农商行)受让武汉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正房地产公司)持有的茂名高州长江村镇银行、江门开平长江村镇银行股份。

  批复显示,受让后,武汉农商行合计持有茂名高州长江村镇银行411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1.1%;武汉农商行合计持有江门开平长江村镇银行411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1.1%。此举是金融监管下银行股权结构优化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银行治理水平。

  广东金融监管局要求,武汉农商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同时武汉农商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业稳健运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