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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监管局正式公布批复,核准邓东伟和梅锦龙分别担任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亿元,业务范围广泛,服务网络覆盖多个业务板块。

  中国网财经6月5日讯 今日,广东金融监管局正式公布批复,核准邓东伟担任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能源集团财务公司”)董事、董事长一职。以下是相关批复的正文内容:

  同时,该局还核准了梅锦龙担任广东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以下是另一份相关批复的正文:

  据公开资料显示,广东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由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有限公司分别持有60%、25%和15%。

  广东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广泛,包括对成员单位提供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服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收付,开展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间的委托贷款及投资,票据承兑与贴现,内部转账结算及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发放贷款及融资租赁,参与同业拆借,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以及有价证券投资等。

  该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下设结算部、信贷部、资金部、投资部、财务部、风控部、稽核部、信息部、综合部九个部门,资产总额超过200亿元,服务网络覆盖集团火电、水电、风电、新能源、综合能源服务、天然气、燃料、航运等11个业务板块。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关键词:金融监管、广东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