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银行业正加速迈入新治理时代,多家银行宣布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这一变革源于新《公司法》的施行及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旨在提升治理效率。监事会长期面临‘监督失效’困境,撤销监事会成为必然选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欣北京报道

  银行业正加速迈入新治理时代!5月29日,光大银行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宣布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成为继五大国有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后,又一家推进治理创新的银行。

  近年来,银行业公司治理调整步伐加快。年初,交通银行率先公告监事长空缺,随后五大国有行监事长集体空缺,多家股份行监事长也相继出现空缺。5月21日,长沙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为治理结构调整铺路。4月29日,五大国有行同步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也紧随其后,明确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招商银行更是创新提出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董事。

  这一系列变革的背后,是新《公司法》的施行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生效,允许股份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小秋指出,“这一变革使企业监督机构设置权回归自治范畴,实现了监事会从‘法定强制’向‘功能主义’的转型,从‘法定必选’变为‘自治可选’。审计委员会可行使财务检查权、对董事及高管的监督权等。”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中国的监事会制度自1997年出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暂行规定》后,在五大国有行落地,并延续约28年。然而,监事会长期面临“监督失效”困境,随着金融监管强化,传统监事会职能逐渐被外部监管与内部审计机制替代,撤销监事会成为提升治理效率的必然选择。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