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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多地分行披露非银行支付机构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示表,涉及支付宝、程付通等机构,变更内容包括机构更名、管理层调整等。新规对支付机构高管任免提出新要求,推动支付机构合规发展,预计后续支付行业相关调整将持续。

  本报记者李冰

  自5月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多地分行陆续披露非银行支付机构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示表,涉及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支付宝”)、上海程付通支付有限公司(简称“程付通”)、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付通”)等机构,变更内容涵盖机构更名、管理层调整等重要事项。

  在管理层调整层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已批准支付宝任命蔡年余为副总经理(合规负责人),林朗为财务负责人;东方付通则任命郭俊锐为副总经理;程付通则任命孙兆波为董事兼总经理。

  更名方面,东方付通已正式更名为“东方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也批准了双乾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更名为“乐在支付有限公司”。此外,程付通的注册资本已增至2亿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年内支付机构密集调整,是行业新规、市场竞争以及高管个人职业发展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机构通过高管团队调整可优化治理结构,确保更稳定运营和合规发展。

  多位受访者指出,支付机构高管调整亦受行业新规影响。202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支付机构高管配置和任职要求作出详细规定,要求高管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从业经验,以及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独立性和从业记录。同时,机构需拥有至少5名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表示,新规对支付机构高管任免提出新要求,是多家机构年内调整管理层的原因之一。除合规要求外,支付机构还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预计后续支付行业相关调整将持续。

  此外,年内多家机构还出现股权调整。例如,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2.7186%增至61.0017%;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上海易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0.012%增至80.52%等。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吴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金融监管指引下,今年以来我国非银支付机构迎来密集调整期,包括增资、高管调整、股权结构调整、更名等。随着《条例》的实施,支付机构普遍提高注册资本要求,以确保平台未来非银支付业务稳健开展,为行业创新和进步做好准备。

  娄飞鹏表示,未来支付机构合规性将进一步增强,通过加大合规风控体系投入,确保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提高合规经营水平。预计年内支付机构调整仍将持续。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