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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涵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行政许可、运营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南方财经4月30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修订后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并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原《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第2号发布)将废止。新《办法》在开放与安全并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实际,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涵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行政许可、运营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开业、设立分支机构、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材料和流程;二是规定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变更重大事项,以及撤并分支机构、终止部分或全部业务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要求;三是从清算业务规则、成员机构约束、风险管理框架、外包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运营要求;四是强化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