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4月29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7家银行宣布撤销监事会,这是商业银行顺应金融行业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公司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通知为此提供了法律依据,旨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灵活性和有效性。

4月29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这7家银行纷纷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正式审议通过了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的重大调整。

具体来看,工商银行通过了新版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相关议案;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也均审议通过了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招商银行和华夏银行作为股份制银行的代表,同样审议通过了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并明确了调整生效的条件。

这一变革是商业银行顺应金融行业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2024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为不设监事会提供了法律依据。同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这一规定,强调此举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灵活性和有效性。

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中国银行业正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公司治理结构将更加现代化、高效化。(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