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指导意见,强调加强公司治理、不良资产估值等重点领域监管,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加强关联交易、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监管,以提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质效。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着重强调了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公司治理监管,针对股东行为、董事和高管履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实施持续监督。同时,强化了对不良资产估值、收购转让、资产处置等重要业务环节的监管力度。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对问题企业纾困业务的监测评估,一旦发现苗头性风险问题,将迅速采取监管措施。对于通过特殊目的载体等形式开展的业务,将实施穿透式监管。同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监管政策,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在关联交易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监管,以防范利益输送和监管套利行为。同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管,推动提升分支机构的风险防控与内控合规管理水平。此外,还将密切监测附属机构的业务和风险状况,加强并表监管。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质效,指导意见还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咨询等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