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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强调商业银行需与平台运营机构构建平等合作关系,加强成本管控和经营效益分析,严格设定并执行合作费用上限,避免盲目追求业务规模,并密切监测评估产品成本效益指标。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强化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该通知强调,商业银行需与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构建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着眼长远的合作关系。同时,银行需加强成本管控和经营效益分析,全面考量资金、风险、管理成本及合理收益,严格设定并执行合作费用上限,避免盲目追求业务规模而忽视风险管理。若银行按贷款实收利息比例支付合作费用,其支付进度应与贷款本金回收进度保持一致。

  此外,商业银行还需密切监测并评估各类产品的成本效益指标和风险调整后收益,合理设定绩效考核标准,对成本管控和经营效益不达标、相关指标不合理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关键词: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金融服务质效、成本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