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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楼文龙因涉嫌受贿,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颜)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楼文龙因涉嫌受贿,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近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楼文龙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同时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楼文龙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副主任、主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关键词:农业银行、受贿、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