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港澳银行内地分行银行卡业务新规
AI导读:
2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规,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在现有客户范围内开办银行卡业务,涵盖外币和人民币业务,新规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信用卡业务需遵循审批制,银行需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确保合规开展业务。
2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港澳银行在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的相关事宜。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通知》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在现有客户对象范围内开办银行卡业务,涵盖中国境外公民的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中国境内公民的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中国境内、境外对公客户的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通知》明确的各项新规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信用卡业务实行审批制
具体而言,《通知》规定,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借记卡业务仅需向所在地金融监管局报告,并提交业务规划、风险管理制度等相关书面材料。而开办信用卡业务则需遵循《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依法通过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时,需满足公司治理良好、信誉良好等基础条件,还需具备办理零售业务的良好基础、专业的信用卡业务系统和符合业务经营总体战略等额外条件。
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根据《通知》,港澳银行原则上应由其内地分行的管理行首先申请开办银行卡业务。若管理行暂无计划开办但其他分行拟开办,管理行应授权并向所在地金融监管局报告。
为强化银行主体责任,《通知》要求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在开办银行卡业务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确保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各属地监管局将加强对港澳银行内地分行银行卡业务的监督管理,督促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有效防范风险。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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