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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及非中国境内公民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此举将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深化内地和港澳金融合作。

为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取消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的限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详细阐述了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的相关事项。首先,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将被允许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对非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其次,明确了开办借记卡业务实行报告制,信用卡业务则需经过审批。同时,《通知》还规定了开办借记卡业务的报告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及开办信用卡业务需参照执行的相关规定。此外,对于港澳银行在内地设立多家分行的情况,也明确了开办银行卡业务的程序。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时,若需通过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同时,《通知》要求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应强化制度建设、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并要求管理行履行统筹管理职责。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还要求各属地监管局加强对港澳银行内地分行银行卡业务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力度,深化内地和港澳金融合作,提升港澳银行内地分行的金融服务质效。

(文章来源: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