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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通报,齐鲁银行、华夏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家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等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通报了一批银行违法违规行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阳县支行等四家银行因各自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35万元、30万元、20万元、35万元的罚款。

具体而言,齐鲁银行临沂沂南支行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故被罚款35万元。该支行市场营销部主任龚超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警告处分。

华夏银行临沂罗庄支行则因贷款管理存在疏漏,同样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时任该支行行长宋兰云因对此负有责任,亦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警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烟台分行则因未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报表,被罚款20万元。时任该分行副行长韩吉建因对此负有责任,同样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警告。

中国农业银行宁阳县支行则因虚增存贷款规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时任该支行行长助理柳艳茹因对此负有责任,亦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警告处分。

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银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